國立台灣美術館 志工管理系統
  榮譽卡申請
1、請輸入其他單位時數(非國美館之志工服務時數)及申請原因(期限屆滿、新申請)。 2、本次申辦服務起始月份系統自動帶入上次申請服務迄止月份的下個月。 3、申請後請於相關公告之期間內登入 「衛福部志願服務網」,上傳大頭照。 4、申請榮譽卡,服務年資與時數需同時滿3年、300小時(含本館及其他服務單位時數)。 5、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志工隊辦公室04-23723552轉分機333。 (平日-11:30-14:30;假日-12:00-15:00) (製作紙本榮譽卡與呈現電子榮譽卡用)
申請日期
上次申請的服務起迄月份
本次申請服務起始月份 西元
本次申請服務迄止月份 西元
本次申請本館服務時數
其他單位時數 小時(其他單位時數須在服務起迄月份)
申請原因
申請進度說明: 1、申請中:您已登錄志工榮譽卡申請。(請務必於公告時間內登入 「衛福部志願服務網」,上傳大頭照) 2、審核完成:指志工室已開始進行製作榮譽卡流程,已無法修改申請資料。 3、製作完成:指申請的榮譽卡已製完成,請至志工室領取志工榮譽卡。 4、不符資格:請查看不符資格原因並洽志工隊辦公室。 5、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志工隊辦公室04-23723552轉分機333。 (平日-11:30-14:30;假日-12:00-15:00)